本网讯 4月12日上午,校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副校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王国平主持会议,副校院长、副主任郭庆松以及15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教务处关于《关于上海市党校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系列)评审业务资格条件的规定》中有关教学资格条件解释的说明。会议就晋升教授(含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的教学资格条件和晋升副教授(含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的教学资格条件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建议。会议认为,尽快完善并从严把关职称晋升的教学门槛,是加强党校“主业主课”建设的必然要求。会议要求,教务处根据委员们的讨论意见,对“主体班”、“重要班次”及“研究生班次”的界定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提交校委会审定。
会议听取了科研处《关于研究中心的管理规定》的说明。会议就研究中心设立具备的条件、负责人的遴选条件、定期考核事宜等进行了讨论。会议认为,研究中心的设立将进一步拓展校院学术研究的组织载体,搭建中青年教研人员的研究交流平台,是校院推进学科建设上新台阶的需要,也是新型智库建设的客观要求。
会议还审议了《重点学科、聚焦研究领域相关调整的事项说明》和《新一届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小组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