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校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责任体系中,校委明确提出,常务副校院长是校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院长、机关党委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校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牵头。为此,机关党委认真贯彻校委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协助校委牵头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职责,把重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作用,作为机关党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抓好党支部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履职作用,担当起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责任人的职责。机关党委及时组织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在帮助党支部书记提高对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意义认识,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把握校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主要任务的同时,对党支部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提出明确要求,使党支部书记作为具体责任人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担当什么责任,应该做那些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学习培训后,各党支部书记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动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校院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总体要求和校院实施方案,机关党委制定了党员学习计划,及时向各党支部发出了组织开展好9月份党员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的通知,各党支部以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文件精神解读会、参加校院集中学习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引导党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活动的行动自觉。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由校院和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参加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为校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