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党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4月30日,市委党校校委会就有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周密部署。
——进一步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党校工作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好会议精神特别是俞正声同志批示和殷一璀同志讲话、沈红光同志工作报告以及即将印发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学习讨论,牢固树立“五种意识”,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增强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要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与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清醒地把握市委工作大局,更加自觉地认识和遵循党校教育规律,使党校工作更好地适应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的要求,促进落实“四个确保”、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更好地适应党的干部教育的要求,促进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更好地适应党的理论建设的要求,促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进一步推动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与执行2009年校院工作计划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理解把握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深入理解把握目标要求和相关举措,完善和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要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坚持从严治校,确保政治思想教育取得实效。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学习讨论,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职责,研究确定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细化措施。同时,要按照《若干意见》,适时启动党校系统办学评估工作。
(尚 文 简 编辑 20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