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近日,第54期中青班举行第一次学员论坛,5位学员围绕“经典魅力 感悟分享”主题进行演讲,近20位学员作了补充发言和互动提问。学员们研读经典原著,与先贤伟人穿越时空对话;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及其历史趋势的基本观点,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感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进一步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昂扬斗志。
市委组织部干教处处长窦忠秋应邀参加本次论坛。市委党校黄力之教授作点评,肯定了学员们深入学习、感悟马克思主义实践之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委党校副校长曾峻作总结,充分肯定了54期中青班的精神面貌和学习成效,要求全体学员在今后学习中“讲真话、讲新话、讲短话、讲生动话”。
年士萍学员发言的主题是“信仰之源”: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完成《共产党宣言》这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第一次完整、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思想。《宣言》以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影响和鼓舞了一代又一代革命者,成为无数共产党人信仰之源。老一辈革命家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大多是读了这本书后开始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走上革命道路的。《宣言》中散发着信仰的力量,至今仍然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精神源泉。《宣言》中所包含的科学内涵、开放品质以及价值指向,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今天,学习《宣言》,就是要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会用《宣言》的思想方法思考和解决现实问题,坚持辩证思维,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黄爱武学员发言的主题是“感悟马克思法律思想”: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法学辩证法思想、颠倒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唯心主义观点,以及抬高君主主权贬低人民主权的观点,指出不是国家及其“理念”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为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认为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人不仅是国家的主人,是法律的主体,更是创造国家和制定法律的主体,只有人民才有权决定国家制度。马恩著作运用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创立了有别于西方法律思想的新的法律观,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恩法律思想对当下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党政领导干部应该学习马恩法律思想,用马恩法律思想批判西方法律思想的局限性,抵制西方法律思想的不良影响。
戴冰学员发言的主题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品格”:实践高于认识,从“实践品格”的视角学习《费尔巴哈论》,充分感受到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性。认识世界需要依靠实践,改造世界必须依靠实践,这种实践的普遍性的品格充分揭示了理论的普遍性来自实践的普遍性。历史的必然性是呈现在人的主观环境中的,实践是连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的最本质、最核心因素,这种实践品格的直接现实性使它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当前,我们必须坚持在实践中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坚持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的作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是发展成果的共享主体。“7·26”讲话中指出实践与理论创新的重要性,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坚持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品格,才能在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自信地奋力前行。
刘斌学员发言的主题是“实践出真知”:通过经典理论学习,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碎片化、功利化、虚无化错误思想及其危害有了深刻反思;二是通过学习《费尔巴哈论》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论述予以追根溯源;三是对“比较”这个方法以及实践、认识、方法有机统一的再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在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比较和批判基础上。《实践论》也讲到实践、认识及比较的关系。比较是方法,“实践出真知”,关键在“真”,它是比较于“假”、比较于“似真非真,似假非假”;比较具有“比较的认识”和“认识的比较”的两重性和统一性,比较贯穿实践——认识循环往复的始终;不能机械地进行不同层级和不同切面的认识的比较。总之,实践出真知,共产主义是干出来的。
张雪魁学员发言的主题是“唯物史观与中国道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历史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唯物主义。而唯物史观的强大生命力也就在于,它是以人类实践活动为基础对世界历史之谜的科学解答。中国道路,乃是当今世界最令人瞩目的世界历史之谜。理解中国道路,诠释中国道路,坚定道路自信,要求我们不断地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而获得这样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又要求我们必须以虔诚和谦卑之心,回归经典、敬畏经典、阅读经典、感悟经典,不断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获得思想营养的补给和前进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