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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出台并修订新型智库建设等4项管理制度

日期:2021-03-03 作者:马宗亮 编辑:吴建生 审核:杨卫红 来源: 浏览:

    本网讯  2017年6月,校院出台并修订《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管理办法》《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条例》等四项管理制度,制度的出台与修订旨在进一步推进校院新型智库建设,规范和强化国家级、省部级、系统课题与学术著作出版方面的管理,提高教研咨一体化水平。

    《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校院新型智库建设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重点从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创新完善决策咨询管理方式、深化拓展合作交流网络、发展提升决策咨询研究平台、挖掘拓宽成果报送应用渠道、健全规范决策咨询保障机制等七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校院在智库建设方面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管理办法》对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将系统课题重新划分为年度招标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其他课题三类。从校院系统课题的总原则、申请与立项、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结项等五方面作了详细修订。该制度对课题结项要求做了重点调整,例如细化各类课题的结项成果要求、根据课题研究成果确定课题结项等次等。一方面体现精品科研咨询成果的整体导向,另一方面打通各类课题的结项条件,实现教学、科研、咨询成果的相互转化。

    《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在贯彻新版《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的同时,重点加强了课题的中后期管理,一方面细化了国家项目研究要求,另一方面增加了课题配套资助的成果要求,从而进一步实现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同时,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课题管理办法在间接经费上做了重要调整,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政策调整方向,这将很大程度上提高教研人员科研的积极性。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条例》重点从资助对象、条件、管理、申请、评审、出版等六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此次资助条例新增“资助管理”章节,在校院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小组,负责申请资助书稿的遴选、审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出版资助过程中的的组织管理工作。

    在四项制度的出台和修订过程中,广大教研人员根据科研咨询的实际情况积极建言献策,有关行政部门分别对新型智库建设、课题管理、著作出版中涉及到的经费使用、组织管理、纪律要求等方面提出建议,学术委员会各位委员进一步提出优化意见。最终,经过多方沟通、不断优化四项制度得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