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25日,共青团上海市委党校委员召开扩大会议暨“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动员会,会议开展了集体学习并就如何贯彻“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是团中央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进一步增强校院各级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和团员的先进性、光荣感。
校院启动“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制定并颁布实施方案,面向全体团员、团干部,以学促做、知行合一,确保教育实践取得实效。在深入推进学习教育方面,认真组织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学习团章、团史及团内相关文件;组织“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主题团课;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在严格过好组织生活方面,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两制一课”等团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据,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团员民主评议;集中开展团员网上大报到、评选表彰和典型宣传、自查和组织整顿工作。在结合实际开展实践活动方面,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投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增强团员意识,激发精神动力”主题团日活动;推动团支部发挥“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主动性;立足岗位,青春建功。
“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内容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在4月底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5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主题团课、主题团日、评选表彰、优秀征文活动;5至7月份,各基层团委团支部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开展组织整顿,每月进行教育实践开展情况报告;8月25日前形成校院整顿情况报告报团工委。
动员会上,成立了“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工作小组,要求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基层落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工作统筹、营造宣传氛围,把“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与团内各项工作和服务校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