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校科研处于近日发布了《上海市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和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2008-2009)评奖工作》的通知,就各奖项的参评范围、基本标准、评审程序、评选名额,以及报送材料要求等作了详细说明。
《通知》对于评奖的报送材料较之以往做了两点调整,首先是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要求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递送的材料须匿名;其次是为减轻各党校参评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的工作量,通知要求只须提交成果原件,而无需复印件,评审完毕后将统一归还原件。此次评奖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随后即启动评审工作。
(科研处 供稿 洪 康 编辑 20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