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5日,社会学教研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
大家一致认为,建立和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四项监督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追究失责的监督链条。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矫海霞 文 方 平 编辑 20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