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安工作就是要做实的事,在很高的认识基础上做实的事”。作为一名公安机关的基层领导干部,要把正确政绩观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既能以正确政绩观来提升对基层工作的认知和标准,又要用正确政绩观来部署落实工作,推动基层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坚持“从大处着眼”。派出所工作,一头连着党委政府重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期盼。所谓“大处着眼”,就是要站在服务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高度,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做到“心中有大局、肩上有担当”。
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必须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陈吉宁书记关于“为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保驾护航的工作要求,转化为派出所工作的具体举措。要积极参与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中去,扎实推动社区民警“两兼任职”(党员社区民警担任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民警担任居委会综治副主任),更好实现党建引领平安建设、警网融合和群防群治。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既要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强化辖区治安防控,常态化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严打侵扰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优化落实便企惠企举措,以稳定治安环境、优质公安服务,全力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要服务于“民生高品质保障”大局,深耕基层综合治理,推出务实利民措施,以平安守护、暖心警务,切实筑牢民生安全底线,用实实在在的为民便民举措阐释“为人民服务”的政绩内涵。
坚持“从小处着手”。所谓“小处着手”,就是要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具体行动,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每一个细节严起,用“绣花功夫”做好基层工作,让政绩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小处着手”的核心,在于坚守人民至上的宗旨意识。树立“莫以事小而不为、小事办好亦是政绩”的绩效观,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受益不受益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这些“小事”,体现在对一个个安全“小风险”的常态化排查整治中,体现在“破小案、快破案、多挽损”的执法办案实践中,体现在“三所联动”化解一件件“小纠纷”“小冲突”的基层治理中,体现在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细微举措中,更体现在帮助寻找走失老人、帮扶地区困难群众等一次次暖心“小服务”中。这些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解决的是群众急难愁盼,凝聚的是辖区民心民意,正是基层派出所最实在、最温暖、最有分量的政绩。
“小处着手”的关键,在于树立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绩效观。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完善内部管理,深耕基层治理,推动各项工作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这就要求AG百家乐,必须将务实的工作作风贯穿到基层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用一个个“小改善”促进“大提升”。特别是,要着力扭转监督考核重形式、轻实效的不良倾向,进一步树立以实效为核心的绩效导向,打破“唯流程、唯痕迹”的简单机械考核模式,将工作实效、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作为评价重点,引导工作方向从“完成任务”向“解决问题”转变。
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前沿的“战斗堡垒”,必须坚持“以民为本、公正执法、科学施策、务实担当”,全力守护平安、服务群众,以实干实绩践行使命。坚持把政绩观扎根在岗位上、体现在细节里,既要有服务超大城市发展的“大格局”,也要有守护一方平安的“细微事”,既能够从“大处”谋篇布局,又能够在“小处”精耕细作,唯有如此,才能让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更有力度、更有温度、更有实效。
(作者为第58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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